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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们厂如何分家的事宜。 2005年5月我和我哥与我的两个表哥商议合伙开五金厂,我的两个表哥各出资6万元,一用来购买设备、一用来做流动资金。我和我哥用我们现有的设备、技术还有业务户也做相应数额的投资,盈余各自承担相应份额,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由于市场变化等多种原因,厂子于2006年停止运营,期间我厂外欠2万元左右,别人欠我们5万多,期间我们还陆续添置不少设备。现在由于我和我哥当时没有出现金,我的两个表哥要求我们哥俩每人拿出1万元给我的表哥,由于我们没有拿,事情一直拖欠至今没有解决。期间也坐在一起商讨过几次,最终还是意见不统一,不欢而散。现请孔律师赐教,谢谢。(我们当时未签任何书面协议,也没有任何第三方无利益人士证明)

调解 2010-07-14 17: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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