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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佛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书(初级会计职称)
甲方:佛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秉着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特设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经过甲方辅导后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可能获得的成绩,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举办的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特设辅导服务,并同意支付甲方相关辅导服务费用。
乙方参加辅导的科目为: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共科
乙方需在报名参加辅导时向甲方缴纳全部费用共计(大写)元。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需求,将题库软件刻录成光盘快递给乙方,乙方承诺将甲方的辅导课程题库按时按要求学习完。
2、在入学签定本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3、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甲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服务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辅导(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5、甲方根据2014年度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核查成绩发布之日起成绩不合格的学员3日内办理退款或下一年免费重修。学员需提供的申请退款或重修资料。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具备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资格,不得缺考,每卷成绩不得为零分。如乙方缺考没有参加考试,本协议自行解除,乙方交予甲方的辅导费不予退还。
2、须向甲方提供个人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复印件及常用联系方式)并确保真实有效。否则本协议无效,乙方将被视为未签订协议的学员处理,不得向甲方要求退班或退费。
3、对甲方的辅导计划、课程资料、各类模拟试题、考试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4、同意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5、乙方如未通过考试,乙方免费参加甲方举办的下一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辅导重修学习。在2014年度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核查成绩发布之日起成绩不合格的学员3日内办理退款或下一年免费重修。如乙方未在相应的时间申请重修,可视为放弃退款或重修。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违法或违反辅导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劝退或开除处理,
2、每科考试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以当年发布的合格分数为准。
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署仍然生效,传真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本协议可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未尽事宜,本着双方协商的原则进行协调。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佛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路43号8楼
传真:0735-3717118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行政诉讼
2014-09-06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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