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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宫加取环算公假还是病假?国家怎么规定的?

离婚 2014-09-12 22: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婚后育龄妇女的,有计划生育假。按《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规定: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五)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
  • 婚后育龄妇女的,有计划生育假。按《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规定: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五)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 婚后育龄妇女的,有计划生育假。
  • 如符合计划生育的属于产假。
  • 起诉的,可以处理。
  • 刮宫加取环算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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