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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在今年大年初二过世,父亲在06年2月22日再婚, 后母与05年底与父亲同居,父亲在世时房子早已经判给我妹妹 (两女),但他们一直住在那里,这两年我和妹妹也很少回家,她和父亲在一起的两年我们总共没有在家呆到10天,我是06年5月毕业,他们结婚后便停止给我生活费了,父亲现在过世不过半月,后母便要求分家产(所谓家产只有父亲公司补助的那部分),她的意见是(她找过律师咨询)该钱应该扣除父亲生前欠款和他的安葬费(她拿出的钱),欠款总共三笔,05年6,7月和父亲和她在一起欠的两笔款,有一笔父亲走的时候我用我的那份礼金已经偿还,所以她说不应该扣除我已还的部分,然后剩下的钱她取得50%(她说是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50%我与妹妹还有她分三等份,然后妹妹的那份还要扣除07年她在父亲那借的2000元钱,请问她这么做是对的么?我很心寒,因为真的没多少钱,她斤斤计较,父亲尸骨未寒,便催我们回家签字拿钱,我和妹妹都是刚走上社会的人,对法律认识也不多,我说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应该把她和父亲这两年的积蓄拿出来呢,她说没有积蓄,我很心寒,家里是她管钱,他们两人工资一个月2000多,在我们那个小县城已经足够,父亲跟她在一起那些借款都是背着她借的,父亲走后她才知道的,我本想只要她对我父亲好就可以了,谁知道父亲这么早就过世,她```我已经无言了,请哪位懂法的朋友帮我分析下,谢谢了

争议解决 2008-02-22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你要做的是,查清你父亲和你后母的共同财产以及所欠的共同外债; 2、如果你不查清财产或者说你不屑查财产的话,单纯从形式上讲,你后母的分割财产的要求是正当的,只是在感情上你很难以接受。
  • 你可以聘请律师先查明现有的财产中那些是你父亲婚前的财产,那些你父亲与后母婚后的共同财产。根据你父亲06年2月22日与后母结婚的事实,他们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很难积累什么共同财产,因为他们的收入来源有限,而且每天还有正常开销,所以他们的共同财产是可以核算的,而不是以现在已有的财产来进行分割。
  • 看里你需要请律师了。首先,要看你父亲的财产,你父亲的财产包括他再婚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再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再婚后和妻子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再婚后不仅仅你父亲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后母取得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的财产就包括了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对于这部分财产,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你父亲的父母、子女和你后母继承。你后母仅仅将你父亲的婚后所得作为遗产是不对的,你后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财产其中一部分也应当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还有,你借给你父亲的钱,也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你后母偿还的。 这样的回答,很难满足你诉讼的需要,因此,建议你找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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