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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是今年的毕业生,6月份我应聘进一家公司,之前入职引荐人说拿到毕业证就合同工资3500,可是后来又以我的毕业证上的时间不可在合同之前为由,让我签实习协议,按60/工作日到6.30结束。本该在7.1号续签正式合同,至今一直未签,并按实习算工资。我与人事多次交流,她都以总公司那边正在办理为托词,叫我等。我了解到,在我之后的两名员工都已签合同。关于公司交予我的任务,我可以扪心自问没有丝毫懈怠,至于同事关系,我是属于闷骚型的==(本人男),对于刚认识的可能有点内敛。碰见这种情况,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或者以更好的方式解决。

征地补偿 2014-09-09 14: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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