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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四十条:(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吗?

其他 2014-09-11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是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而后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再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但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而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额外支付你一个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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