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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进了一小批王老吉。可工商来查出是假冒。按《专利法实施细则》是与《专利法》相配套的重要的行政法规,于200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审议通过,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按照(五)关于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处罚修改后的《专利法》将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以及以非专利产品、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方法的行为合并称为假冒专利行为,并规定了相应行政处罚。为了实施该规定,《决定》对假冒专利行为给出了明确定义,同时还规定:“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我应该怎么样证明我产品的合法来源呢?

其他 2010-05-20 08: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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