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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已婚但是户口在娘家,正好怀孕的时候搬迁,有我和孩子的个50平方米我想问的是我这100平米是我必须自己掏钱买还是拆迁款里面有我买房子的钱,还有我母亲在1996年的时候去世了,我能继承我母亲的遗产么!是我父亲直接继承还是我也能继承一部分

征地补偿 2014-09-11 14: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继承您母亲的遗产,详谈电话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按照遗嘱继承
  • 你可以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但是你母亲是否是被安置人口?如果不是被安置人口,就没有你母亲的份额。
  • 你好,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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