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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病不能亲至公司办理请假手续,单位要求写明“本人委托XXX办理请假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请问这句话有法律依据吗,本人认为只需要写本人委托谁前去办理何事即可。请教是否可以。

其他 2014-09-12 16: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您的描述,给您如下解答和建议:本人XX公司员工,因XX委托XX办理XX事宜,代理权限;代理期限。鉴于您反映的情况比较复杂, 且叙述的不太完善,无法给您做具体的法律指导,为了更方便解答您的咨询,给您提供更好、更具体、更专业的的法律帮助,为慎重起见,建议您致电本所,预约具体时间后,到本所进行一对一的专业咨询。我们会安排最专业的律师为您作出依法依规的解答以及专业的法律帮助。届时请您带齐相关信息及证据材料。
    【追问】我只想写“本人XXX因生病,委托XXX前去办理本人请假事宜”,不想按照公司的要求再加上“由此产生的后果有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这样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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