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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通过中介租住了一套房子,签合同时因为中介担保与房东很熟,交房时审验房产证,但因交房时我们忘记审验房产证要求,而中介也未作提醒。后续因与我们签合同的房东与别人有债务纠纷,债主多次前来我们租住的房屋闹事,撬锁,剪电表,而房东每次借口人在外地,只是安排维修工前来修复。我们多次要求她退租及押金两万元,她却蓄意隐瞒踪迹不接电话玩消失。现在此处无法正常租住,而通过中介后续核实此房屋产权并非与我们签合同的房东,而是另有其人,而真正的产权人我们没有任何联系方式,现在为了拿回我们的赔偿,我们是否可以在发布公告通知二房东及产权人限期出面协商解决但没得到回应的前提下,自行处理室内财产已清偿我们的损失?

其他 2014-09-21 16: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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