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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2013年12月10日驾驶车辆与一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队认订我为次要责任,在伤者住院时我垫付了39060元医药费,现在伤者把我排除在外,直接起诉了保险公司要伤残理赔,在2014年9月11日保险公司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要求保险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3日内,赔偿伤者所有费用9万多,我在9月12日去法院要求保权保险公司的理赔,法院说判决没有生效,保险公司账上没有这笔钱,没法保权,请问我垫付的钱该怎么要回来?

其他 2014-09-13 19: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向保险公司索赔。如遭到拒绝, 即可起诉维权。可来电详询
  • 法院判决不合理,保险公司应该上诉,你自己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保险公司应该直接向被保险人赔偿。
    【追问】因为所有票据都在伤者手里,保险公司说对判决没有异议,只要伤者把材料交了就给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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