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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一个库房的库管,该库房共有三把钥匙。我一把,老板一把,老板司机一把。一般出库都是我亲手进行,但是有时老板或者司机也会出库,他们就记录在库房的本子上,然后由我进行补登记出库。有记录的盘库记录到丢失物品时间为13天,我期间也有进去查过库,但是未注意发现异常(或许有工作不够认真仔细的成分)。到发现丢了两箱物品(约10000元)后,在和老板司机确认后(他说他没有拿酒,并我二人商量去调监控看看)。然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要求调监控录像(系物业监控),被主管领导阻止,原因是他认为这两箱物品不可能是丢失,只可能是自己公司内部使用后未登记,如果内部没有搞清楚情况就调用物业监控,他觉得这是件丢人的事情;并且后来多次(三次以上)对当着我的面和另一位大领导以及老板司机的面说:他记得有两箱酒出库但未登记,完了他找老板解释去,让我们别管了,并放言:他还不值两箱酒吗?。因为我的这位主管领导与老板关系非常密切,所以当时这事情算被他压下来了。我也没有再继续追究并调监控(监控存储时间只有一周)。一月后,老板追究此事。听完我们上述陈述后(包括我、主管领导、司机),要求我付全部责任。我随后查此事,经过各种有记录的查询,仍然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此两箱酒是正常出库。后又与老板沟通,老板及所有领导表态相信酒被我拿走的可能性为零,但是由于我是库管所以必须付行政责任(罚款500元)及赔偿责任,但未明确表明说赔偿多少。按目前意思是说他不可能就让我赔一点点,应该是绝大部分,或全额赔偿10000元(并且这是按该物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如果是购进价格金额约7000元)。我认为:第一:我存在库管失职,行政处罚500元,我认可。第二:我没有拿酒第三:因为有三把钥匙,平时三个钥匙持有人都能拿,所以现在三人都有嫌疑。(但是目前没有监控,无证据)第四:老板现在就只追究我一人的赔偿责任,而没有考虑再继续查实丢失原因。我认为不合逻辑第五:我认为主管领导嫌疑最大(但是他如何拿到钥匙?难道还有我们不知道的第四把钥匙?)还有一个细节,在13天中,有6天时间老板在国外出差,我问老板他的钥匙是否带走,他说他的钥匙没有留在公司,带走了。第六:现在好像只能考虑报警处理。但这样事情就闹大了,因为城市很小,以后很多关系会比较难处理。而且相对于他我是弱势群体。第八:公司目前押一个半月工资未发。但目前本人心里哇凉哇凉的,觉得跟着这样的老板干,真是太险恶。想要不干。问题:这种情况下如何界定库管的责任?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能够找到真正拿酒的人?如何能正常离职又拿到剩余工资?补充:小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任何人事手续。但我不想在这个方面做文章,因为本地绝大部分企业皆是如此。

其他 2018-04-24 0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 员工离职是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员工中途离职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 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认定损害属于工伤,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都应该给受害人工伤赔偿。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给予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由用人单位赔偿
    ①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被确认后,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赔偿。②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破产解散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③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中原属与发包、出租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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