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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3日17时许,,我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京昆高速1015公里处时前方发生堵车,我车行驶在行车道,停了车,发现堵车不动,我就将车熄火等待,大约二十分钟后开始挪动,当我启动我车时发现启动马达不能正常启动,全车断电,不能启动。断定车辆发生故障后,我就在我车后放置三角警示牌,因为当时堵车,我车后也有车辆,三角警示牌放置在车后约30多米处,联系路警救援,20多分钟后,一辆重型半挂车从行车道变道至超车道与我车会车时,发生擦挂,导致半挂车货物抛洒,大约10分钟后路政巡逻车到达,在我车后摆放安全路障,路政工作人员与半挂车司机商定抛洒物清理事宜,后由路政工作人员介绍,叫了清理人员,费用商定为一千元,现金交清开始清理。此时高速交警到达,检查车辆手续后,经调解我与半挂车私下解决赔偿,并双方签字。此时路政清理工作进行,20时许,又一辆半挂车冲过我车后的安全路障把一名路政清理人员挤到紧急停车道外侧护栏上,造成人员死亡。请问,我的责任会怎样?

其他 2014-09-15 10: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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