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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取保怎么办想提前解除

刑事辩护 2014-09-16 12:3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需要符合如下情形,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 您好,这种情况您需要详细咨询主管部门以获得权威解答~
  • 看你的具体情况才好回答,最好请律师帮助。
  • 你好,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后,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可直接来电咨询:13521662248
  • 你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有保证人的,还应通知保证人。公、检、法机关决定变更取保候审的,应制作变更取保候审决定书,写明变更理由及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原取保候审自然失去效力。变更决定应通知保证人、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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