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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海一家公司和北京一家公司原来有业务往来在2009年11月19日我们做过一次所有往来账的对账工作对账结果北京一家公司欠我公司67448.03元,当时我们协商约定该公司每月还款我公司5000.00元。但该公司没有履行我们的约定只有在2010年2月12日还过我公司5000.00元。以后我公司多次电话追讨希望他们履行约定。但他们至今没有成功,请问我该如何办,如果起诉应该提供些什么证据。(注:我现在手上只有一张我们的对账但和他们所写的还款计划书,由于是传真件他们公司的盖章不清楚以前的合同由于都是传真见日久已经无法看清了。当时我们对账的依据是我公司开具的发票和他们已经还款的凭据)现在根据我们两家公司的约定最后还款日是在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们不依据约定每月还款。多次电话追讨,他们现在要么不接电话,还么应付了事。像这种情况,请问我该如何讨到货款呢,请指点谢谢。如果起诉是否一定要到北京才能诉讼么。

其他 2010-05-22 17: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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