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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叫我去办入职,当天就填写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项是违约金条款,说如果不做完半年将需要向公司交违约金300元。还收了我服装费380元并带有一份委托书,委托书是关于服装费的委托。我面试的是行政文员,公司面试的人同我讲的工作内容也是行政方面的,但当天办理入职手续费填的合同是销售岗位的文员,我当时以为只是走个行式没太在意,可是第二天他们给我公司产品的资料并做了一下讲解然后叫我去做推销,我如果不想做这份工作我可以辞职吗?辞职就必须交给公司300元的违约金吗?

其他 2014-10-14 07:3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辞职与否是劳动者的权利与自由,对于是否需要赔偿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追问】谢谢您百忙中帮我解答问题!公司并没有为我个人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岗前陪训,这种情况下公司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无效的是吗?
  • 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退还自己费用与支付工资
  • 辞职与否是劳动者的权利与自由
  • 您好,可以离职,无须支付违约金。
  • 可以申请仲裁
  • 你好,你是可以辞职的,并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用人单位给你进行过专业的培训并且约定了服务期。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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