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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8月租**村王XX旧厂地四亩做库房,合同期限为十年,进厂后我对内另投资约十五万元对原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但是近日有位某姓先生来厂里说这厂地将被他接收.根据他说此厂地主王XX2005年10月借他20万元,借期三年,曾以此厂地做为抵押.现已到期,他现在找不到王XX,打电话关机,说让我帮忙联系,如果再找不到人他将起诉到法院.经我核实,王XX确实债台高筑,他如果上诉,我是否会被赶出,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1-31 16: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会,如真有一天,法院拍卖你有优先购买权.需要可联系西安13891918177
  • 不会,首先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即使某先生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可能强制把你赶出去,只是你要把后边的租金通过法院的判决文书来直接支付给某先生
  • 你的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况且你的合同未到期,即使要强制执行,那么你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或者是退出要求赔偿你的 损失,包括你的投如可以折价补偿的
  • 抵押权和租赁权可以共存,抵押后该土地是可以租赁的。如果法院将来拍卖,你有优先购买权
  • 你是租赁土地并不是买卖土地,如果该出租人享有土地使用权,则你与出租人签定的土地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抵押权并不能限制租赁权,抵押后该土地是可以租赁的
  •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你是善意第三人其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 你是租赁土地并不是买卖土地,如果该出租人享有土地使用权,则你与出租人签定的土地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抵押权并不能限制租赁权,抵押后该土地是可以租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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