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福建省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19-12-18 18:1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规定: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5000元是起点
  • 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职务侵占罪立案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依据以上法条可知,司法机关认为构成本罪需要以下几种关键证据:1、身份证据:用来证明行为人是”公司、企业的人员“,具体包括劳动合同,用工单,社保缴纳资料等。2、作案行为是利用了职务便利。3、侵占的财务是属于公司财务。并且数额达到较大因此,你如果想要立案,要注意收集以上几类相关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55万5千元应属“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应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应是人民币5000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