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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94年前的事实婚姻,生有三个子女,没有补办登记手续,男方与子女都有户口,但女方一直没迁户口过来,可后来发现女方原户口所在地也把其户口注销了,现已成黑市人,可因女方染毒瘾无法维持正常婚姻,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愿意,男方只好作起诉离婚但被告知一定要女方身份证明才能离婚,是这样的吗,难道这个情况就没办法离婚了吗?

离婚 2010-05-26 19: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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