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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08年2月开始在南昌一家公司上班,09年4月公司要求我去外地参加为期40天的一个培训,并在去之前和我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该次培训费共花了1万元,我在培训结束后要在公司干满5年,否则赔钱,按1年2000元算。培训结束后,公司就老让我出差,截止目前为止,这1年我有4、5个月在外面,现在又提出要我出长差至少3个月,我想辞职!但是不想付违约金。因为我签培训合同之前从未出过差,而签订的培训合同里并没有说明需要长期、经常出差,我能不能认为公司刻意隐瞒重要事实,申请合同无效

其他 2010-05-29 18: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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