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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6月份进的公司,8月1号签的1年期劳动合同,我9月15日早上去上班路上扭伤脚,医院开了一周病假条,跟公司电话请病假,公司领导说在家养伤回去公司再补病假手续!疼痛难忍于是19号去了医院复查,医院开了一个月全休的病假条!医生说我这是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我觉得脚扭伤就自费在家养养算了~~现在现在9月28日财务说公司忙,领导想要招人替我岗,想辞退我,但是不给补偿!说我没有在公司办病假手续.....我应该怎么办?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我需要补偿吗?

其他 2014-12-20 07: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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