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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不在了留下的房子,房本写的是我爸的名字,我那些大爷们来问我要了,他们的理由就是说那房子是爷爷那会盖起来的人人有份,那么我和妹妹该怎么办呢?求助

征地补偿 2014-12-20 07:1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搭理,让对方起诉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不搭理,让对方起诉好了
  • 你好,建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依法他们没有份。
  • 直接拒绝!
  • 你好,他们需要有证据的,如果没证据,你和妹妹都有继承权的。
  • 房本是你爸爸的如果你叔叔们没有证据证明是你爷爷的,应该属于你爸爸的,你和妹妹都可以继承
  •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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