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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拖欠物业费,并且不再承租此房,物业公司找不到之前的租户,是不是应该找房东要物业费? 同时现在该商铺更换了两次租赁人,后面的物业费已经都不拖欠,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业主吗

其他 2015-11-26 16: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看租赁合同。
  •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 1,未按时缴纳房租,出租方可以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未约定违约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3,因承租方拖欠租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在要求承租方支付租金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对损失的赔偿责任。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是的。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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