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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请问:某甲企业与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开发修建非住宅商用房,协议约定各自出资50%,实际甲企业出资5000万元,对方出资仅100万元(其中对方出土地折价550万元系由甲企业的5000万元中支付),现实际投资比例甲占95%,对方占5%。由于现商用房修好后仅出售1000万元(总价可实现收入8000万元,开发成本为5000万元)请问现在如果剩余的7000万元房产按95%和5%进行分配,各自应缴纳哪些税,税额是多少。急!谢谢!

股权转让 2015-01-09 07: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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