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伱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 两人合伙开店 因为对方不顾及合伙人感受 私自对店内一些事宜自作主张 合同上有一条款是:如出现任何一方退出合伙关系需合同期满并经对方同意,按退出时的当时市值投资比例退还投资额(如未经对方同意中途退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退出方承担) 店正常运营还未办理营业执照 这样另一方中途退股合理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 2020-03-22 23: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需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具体的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咨询,办理营业执照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提供公司名称。

    2,提供股东、法人和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3,确定公司的注册资金。

    4,提供公司的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原件2份。

  •  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 协商不成起诉
  • 不合理。按照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按实际损失来赔偿。
  • 有合同依照合同履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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