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和妻子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有了孩子,现在单方面想离婚,可是女方提出补偿,可是条件太苛刻不能接受,应当怎么办

诉讼 2010-05-31 10: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你们的情况是可能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但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解决孩子的抚养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如女方条件过于苛刻,无法接受,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不用办理离婚,但要妥善处理家庭矛盾。
  • 1、首先,你们的情况是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 2、对此种情况,无需离婚,只要解决孩子的抚养及财产分割的问题; 3、如女方条件过于苛刻,无法接受,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出于孩子的考虑,建议你们进一步加强磨合,能合则合。 本人曾成功办理多起离婚案件,具有较丰富的经验,有意可委托本律师办理。
  • 到法院起诉分财产。
  • 既然没有登记结婚,就没婚可离啊,不用离婚的。但女方有权利起诉你要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