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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夫妻是协议离婚的,现在我们的孩子今年七岁,在广州芳村上学,每个月抚养费九百由我支付,我前妻要求孩子抚养权,我同意了,现在我离婚后悔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了她,因为她没有太的时间同精力放在孩子的学习上,都是先顾自己网上聊天都不打理孩子的事务,所以我想争抚养权,有什么办法可以争取,多谢律师解答!

其他 2015-01-28 06: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可以起诉解决。
  • 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
  • 具体请电话咨询王律师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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