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由于公司构架重组不设置我的岗位解聘员工,我是跟中智签署的第三方合同,公司给与公司直接签署合同的员工补偿为N+2,给我为N;由于通知我面谈时间我刚好休病假,随后就开始国庆节放假。回到公司,看到公司单方面发出邮件说解聘,最后工作日也一起写在10月31日。10月8日HR跟我面谈(没有达成一致),那么我的最后工作日是10月31日还是11月7日?因为我到11月4日,在公司工作就满6个月。此外,公司给另外一个员工(入职不满5个月)赔偿了N(=1)+2,而给我们的N=0.5,是否合理?请详细说明法律依据。谢谢!

其他 2015-01-31 07: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追问】谢谢!请问您认为公司应如何赔偿?
  • 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你好,不合理。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追问】谢谢!请问我可以依据什么跟公司协商?
  • 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谢谢!公司是否应该先安排我转岗?公司书面通知我为9月29日,面谈为10月8日,我可以要求公司按面谈时间进行计算最后工作日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四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