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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底薪是1800的,试用期两个月。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她跟我说,业绩做不够只给我发佛山最低工资,剩下的钱要看我第二个月的业绩。后来第二个月的25号我就辞职了,她就按佛山最低工资来计算工资给我,后来她跟我说因为我上个月拿了1350,要扣去迟到还有请假的钱,就只有800多,所以她说我预支了500,我第二个月工资只有700多,被她扣了那500块,就还剩下200了,这样的话属不属于违法啊?

其他 2014-10-12 19: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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