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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27日进入一间私营的小公司,是艺术培训中心,任职前台接待,进来的第一日老板就和我签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1700,转正2000.但是我这个月转正,但也没有和我签正式合同,而且工资也没有按照之前所说的转正2000,依旧是1700的工资,而且国庆节也没有三工。而且暑假期间我起码每天都要上班11个小时。加班的钟数说发加班费,之后又说让我补钟就算了。那么我想辞职,还需要提早30天吗?他会不会不让我走呢?

其他 2014-10-16 1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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