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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材料?我的分公司拿了营业执照,但是还没有营业想把它注销了。需要交什么材料上去呢?谢谢回答。

其他 2015-08-27 08: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4 、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 、三次注销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6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证件材料。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成立分公司,是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  分公司注册相对普通公司注册要简单很多,但是注意一点,那就是分公司的经营项目必须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分公司要增加经营项目,必须首先由总公司增项,然后分公司再申请增项,且如果增项中有许可经营项目,需同时办理许可证。分公司的经营项目如果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那么也算是违法行为。另外,对于税收,分单独核算和统一核算,如果是单独核算,须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如果是统一核算,则不需要,但具体要求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专管员,专管员会确定这些。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一)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撤消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撤消分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表式(2))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分公司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或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填写;   (2)“分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3)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一致;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quot;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分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5) “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 ┑羌鞘芾怼?】第 号”中( )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quot;京海“;【 】填写年号;第 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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