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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7年给朋友担保1.5万,利息5000元,借条写的两万;当时承诺一个月还;但借条没有注明具体还款日期;至09年,一直没人找我,我以为还了!09年朋友跑了,他们才开始找我,到现在他们还找我,请问我现在担保还承担责任吗

其他 2014-10-17 08: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如果有一个月还话,已超过六个月担保期,担保人无担保责任
    【追问】借条上没写,但口头说借一个月;07年至09年间,这个朋友没跑!09年之后跑的,我还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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