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在一私人小公司打工做销售,然后因为效益不好没什么业绩,2014年1月老板把我开了,然后我就申请劳动仲裁了,仲裁通知书老板派人领走了但开庭的时候没来,然后就缺席开庭的(我去了,老板没去),判我赢,然后6月份的时候出具了仲裁判决书,但老板没来领,然后我就去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公司帐上已经没钱了,公司也早就找不到了,现在公司就老板一个人躲着不见人,所以法院也迟迟没执行到钱,在7月末法院算立的案(不是开庭的那种,就是让我写个强制执行申请)然后在9月份我偶然的机会在街上看到了老板,然后就联系法院把他抓住了,法院说收押他1个月或让他还钱,他选的还钱,然后就放他出来了。(一共欠我6000左右)然后法院让我等信,说一个月后把钱给我,我等了一个月,今天去找执行员,执行员说不行,因为老板起诉我了,说钱先不能给我。(起诉内容我还不知道,老板只是告诉执行员已经起诉,但状子过几天才送到法院)然后我又去劳动仲裁,得到消息,在抓住他又放了他的第二天,老板就去劳动仲裁领劳动仲裁判决书了(9月9日抓的他。10日他就去领仲裁书了)。仲裁的人说如果老板起诉的日子是在领仲裁书半个月后,那么就可以直接领到钱,如果是在半个月内,那么就不好说了。我也咨询过一些人,人家和我说,仲裁给老板发两次判决都被退回来了,但因为地址是注册的那个地址,所以这是老板自己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原因造成没有送达,请问,这个理由可以用吗?今天我拿到传票了。老板的请求是“撤消劳动仲裁并让我支付诉讼费用”理由是“13年12月我公司为了春节促销临时招聘被告为临时促销员,制定了临时销售人员制度和考核办法,即采取无底薪,不考核出勤,只按销售业绩提成等规定,并在招聘时明确告知了被告,一个月后因被告无任何业绩并上网打游戏被开除。因是临时短期招聘,根据相关规定没有与被告签定合同,被告提供的证据(我在仲裁的时候提交的聘用表,考勤表,很详细但问题没有老板签字)因对被告不具约束力,原告儿女为不具法律依据。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我公司没有街道任何通知,2014年9月10日才收到”另外老板还自己出具了2个新证据--1、招聘临时促销人员的奖金与规定(我很确定是后期伪造的,因为当时肯定没有但我怎么证明呢?公章在人家手里想自己打印一份就行了)。2、公司关于两节促销人员的工资奖励待遇与规定。大家给我个意见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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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9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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