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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结婚,请客办酒席,晚饭后在送客人(杨及孩子)到公路上时后面飞奔来一辆摩托车将客人(杨及孩子)撞倒,双方摩托车撞坏,而后撞人的摩托车要求杨赔偿他的摩托车,为此起了冲突,随后我家里其他的客人见状为杨抱不平,双方打了起来,造成撞人的摩托车轻伤。现派出所追究我家的责任,说客人是我家的,是我家给了他们酒喝,才会打架的,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及其他费用

仲裁 2010-06-01 2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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