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诉的话能以公司名义告.按合同追究负责人和员工本人要承担这方面的责任,不构成诈骗
【追问】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分店的负责人,员工的老公(韦)和我是朋友关系,因为人手不足,韦也经常帮员工卖车;上个月韦的朋友来买车,商定转账49000作为定金(当时签订的定车合同因韦的朋友信任韦,而并未索要,因此并未盖公章),此时应韦的请求让韦自己带他朋友转账到公司账户,而我因为信任韦,当时并未去向公司查明车款定金是否到账,第2天,公司财务核实回电,只收到了2W定金;我才知道还有2.9W并未到公司账户,于是私下找韦索要未交定金,韦说已挪作它用,过几日归还;我亦信任;几日后,我因出差,将店面交予员工和韦帮照看几日,在他们照看期间,又有一韦的朋友来定车(合同上写有交定金2W,当时韦并未说明交付了多少定金,而是说直接带客户去的银行,帮我转账到了公司账户),我亦然继续相信了韦,而后调来客户选定商品车款式打算让客户好确认车辆、验车,以方便后期交车做准备;而后,韦以客户要求为由开商品车去客户工作地点,方便客户验车。而后告知我,客户已经确定此车、不再更改;并因有事,车辆尾款不能及时交付,但同时想先使用车辆2日,待提车之日再交予尾款。当时我予以答应了(因为他这个朋友我也认识,是一个公务员)。几日后客户来到店面向我咨询发票事宜时,我才懂得客户早就给过车辆尾款于韦,(此时,韦对我使了眼色)我因大家都是朋友不好翻脸而随意迎合了客户,只能私下继续找韦索要车款,依旧未果,说他私下还了信用卡,结果被冻结了,过几日解冻后归还,并乞求我不要让员工知道。我无奈,亦再次相信。两日后,我又因出差,而之前的那第一个客户却刚好在此间交来了车辆尾款和上牌费给韦(员工说自己当时也在场),打算择日提车;然韦并未告知事实,然客户计划提车那天我才知道车辆尾款早已交给韦(韦也对此不予否认);而在客户计划提车的当天韦又把我的私家车借去背着我抵押给了别人!!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1:客户若是要来找我要车,我是不是可以以客户未给尾款为由不给车给客户?2:我能起诉员工和韦吗?能什么名义哪些罪名起诉呢?他们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3:我要承担责任吗?要承担哪些责任呢?车子需要先给客户吗?谢谢您!!!
【回答】不是可以以客户未给尾款为由不给车给客户;能起诉员工和韦;以不当得利名义起诉;他们要承担返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