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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家私企,工作室有三年,担任门店店长职位,最近公司以以业绩下滑,调我去别处学习,公司规定我10.17号要去别处报道,由于本人16号下班乘公交车回家途中,司机抢红灯急刹车,本人从后面一下撞到前面,造成头部,脖子受伤,我17号给公司负责人打了电话讲明我受伤的事,不能去报道,当时他口头答应我休息,后我又以短信的方式告知,18号我收到公司邮件,说我没有按公司规定去新的工作地方报道,算我自动离职处理,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求帮助!!!!

其他 2014-10-20 15: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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