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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离婚,而我仍在上大学,我想问一下2010年的新婚姻法中有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如何规定的,我还能否要求父母给予一定的费用供我上学?非常感谢

离婚 2011-11-29 11: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跟你的父母协商,相信他们会帮你完成学业的。按照目前法律规定,你的父母可以不再供你上学。
  • 不可以了
  • 要求对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 从法律上讲,你应该是18周岁以上了,属于“成年的但不能对立生活的子女”,你的父母不承担法律义务提供你上大学期间的教育费用及生活费用。 但正如其他律师所说的,在父母经济能力容许的范围内,可以与父母协商,请求他们给于一定的或全部的教育、生活费用。但要记住:他们没有法律义务必须提供。从亲情的角度说,他们应该资助你完成学业,这是人之常情,也是社会惯例。 你不属于法律上讲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充其量是“相对不能独立生活的”。你可以好好学习争取奖学金贴补,兼职打工等。大学生应该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的。 陶大春 教师
  • 不属于需要继续抚养的对象!
  • 在法律上规定年满18周岁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但根据我过国情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要求给予生活费。
  • 可以的。
  • 你这种情况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毕竟是你的亲生父母,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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