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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父亲是佛山人59岁,母亲是外地人36岁,都是离过婚的人,身边都没有小孩。现在他们没有结婚就生了一个女儿,因感情破裂了,不打算结婚,这小孩能不能上到父亲户籍?要是能上,怎么上?

消费者维权 2019-08-25 07: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以下意见仅供参考:“可以上,具体要咨询户籍部门,不会有罚款的风险”
  • 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部门
  •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如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判决不准离婚。
    财产的分割和分配,也是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如果达不成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只有法院起诉解决。
  • 具体要咨询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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