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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5月5日就职于某公司,到8月6日公司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14年5月5日到2015年5月5日,签订日期为8月6日。这种情况我还能要未签合同前的双倍工资

其他 2014-10-21 12: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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