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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6年7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工作,今年7月又与公司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今年10月无故把我裁了,请问我能得到怎样的经济赔偿,另外在我被裁之前应该发放但未发放的福利,我能取争取得到吗??

其他 2008-10-17 11: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搞清楚,公司裁员前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了。如果是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叫辞退,这样你可以获得每干满一年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公司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提前通知你但当时多支付了你一个月工资也是前面这个结果。如果没有通知也没有多给你一个月工资,你就会获得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即每干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 赔偿你两个月的工资
  • 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你两个月的工资。
  • 公司如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应该发放而未发放的福利也应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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