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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单位没给新合同,是不是可以要经济补偿金了?

其他 2014-10-22 21: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完全可以1、旧的劳动法对于这种情况没有补偿2、新的劳动合同法于08年1月1日实施,不具有溯及力。所以你可以得到08年以后的补偿3、你可以得到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应该补缴保险4、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 你好单位的行为违法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
  • 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主张
  • 你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要看自己是否愿意再做下去,如果过期超过一个月,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追问】不想做了,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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