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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被拆了,是公司的福利分房。拆迁后公司给安置了临时住房,是工厂的旧库房。并且给写了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 “为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经公司领导同意,在另外一个宿舍的拆迁改造时予以解决。1、xx宿舍拆迁改造启动后,由公司与上级公司协商一套房给xx。2、搬迁购房费用按公司规定,既公司、个人各一部分。3、本协议签字生效。4、xx宿舍搬迁手续办妥后,乙方在规定时间搬出厂区。可事情已经过去7-8年了,公司还是不给解决住房,现在的临时住房没有条件居住。请问怎样解决比较好。

其他 2008-10-18 11: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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