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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商场的促销员,目前正在办离职手续,初到商场时交纳了300元押金(服务保证金),实际是是厂家给我开工资,现在要离职了,只差店长签字了,但是店长出差在外,所以财务主管便说得二个月左右才能批下来这300元押金,并且态度特别恶劣,必需要将我的押金收条给他们存放,我手里什么都没有,要待店长回来签完字后电话通知我来领取,并且可以让任何一个人来领取,不看任何有效证件,我在想如果知道我办离职的任何一个人来领取那谁来维护我的利益呢,或者是他们把我的押金条意外弄丢了呢,我便要求手写一个欠条,但是被他们强硬拒绝,并威胁说:"那你就别办啦!",而且向其问相关问题时爱搭不理,不是说:"你不用跟我讲那么多!"就是说:"你自己想去!",让我更加不相信商场会退还我押金,所以我将押金条拿回想等店长回来后亲自让其签字,但怕到时候又找其他理由继续拖欠,如果他们这样做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0-06-05 23: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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