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妈60岁了,因在外务工,骑!着电动车与公交车相撞导致我妈伤情很严重,责任划定对方占百分之八十,医药费是对方出的,伤还没完全好,请问出院后对方该怎么算赔偿,,我方又该怎么算?

离婚 2014-10-25 09: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属于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确定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律师费等。先协商,不成可起诉。委托律师请来电。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盘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