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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非常感谢您给本人提供援助!这对于一个普通打工仔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帮助!事情简述如下:本人在一家公司任职销售人员,由于上司处处针对本人于今年7月底提出离职,离职前手头还有¥100多万的确定订单没发货,无法于离职前收回销售提成,提成收入为1%一万多块钱。离职前上司口头告知,此部分订单可由本人自由找部门内同事跟进,自行协商提成比例,公事不干涉。我找了一位同事协商好为“6:4”分配(本人6,她4),并双方签了协议。现将近3个月过去了货已发完,我见同事没什么反应就主动予询问,她说这些订单已被分配成公共订单,提成被平均分配给部门内所有人员,并说我已离职没资格分得这些提成。早前的协议上面有显示“双方就此确认,协议自签名起生效,业绩提成结算无异议后失效。如客户未能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出货,因公司要收仓储费引发的纠纷,影响业务员提成等问题,按实际金额分成;其它意外情况,另行商议。”。请问在此情况下,本人还能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这些提成吗?心酸的打工遭遇,望能得到帮助!万分感谢!

其他 2014-10-26 16: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追问】非常感谢余律师的帮忙!!!有一个疑问想再请教:由于当时两人所签的协议上面注明了一条“其它意外情况,另行商议”。相信她到时会联合公司一起撒慌,说这是公司的要求,与她无关。若是这样,我应该怎么办?另外离职前上司只是口头告知加部门内部QQ通知,此部分订单可由本人自由找部门内同事跟进,自行协商提成比例,公司不干涉。当时公司没出正式文件,若公司到时说没讲过,那我也应该怎么办为好?您的宝贵意见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望能得到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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