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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厂房进行对环境有破坏的生产,是违法的。现在承租人已经跑了。省环保局的大队放言,要出租人赔偿20万?!请问正常情况下,出租人要承担什么责任?网上看只是会处200-500元的罚款。因为出租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也没有留身份证

国家赔偿 2018-01-25 13: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不知他是用于非法生产,且有证据证明是出租,则无需担责。
    【追问】没有证据证明。只能口头说。派出所应该是相信的,因为人已经放回来了。这种事情后续一般会怎么样,派出所还会另外要求罚款吗?
  • 承租人进行违法经营,出租人要承担监管责任
    【追问】本来由承租人要承担的罚款,是否会因为承租人跑了,嫁接到出租人身上?
  • 只要依法成立、同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签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须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过程。《合同法》对于要约及承诺的生效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其要约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况: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则视为到达时间,即要约生效的时间;2、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则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即要约生效时间。承诺生效时间的确定与上述要约生效时间的确定相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处理方法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租房合同未到期,不租了需要和房屋所有人协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 按政府环保部门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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