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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本人因身体原因,拒绝到单位安排得工作岗位报道,但坚持每天到单位报到考勤,这种情况下,单位扣除本人某些薪金,实际到手薪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请问这种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是可以的吗?

其他 2020-05-19 16:1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符合病假要求,单位有权给不到岗上班的员工,发放病假工资; 如果不符合病假要求,单位有权给不到岗上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追问】我的情况是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到单位安排的岗位报到,单位也了解本人身体状况,几年前曾因此原因将本人调离现欲安排岗位,现已经书面申请要求单位安排其他身体能够适应的岗位,但单位以种种原因拒绝安排,执意要本人至单位安排岗位报道,这样的情况也要按旷工处理吗
  • 符合病假要求,单位有权给不到岗上班的员工,发放病假工资。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没正常出勤的话,可以。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养老保险、医保等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属于国家规定的应发给劳动者的福利,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这些福利的个人缴纳部分,但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要注意,这里所指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约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都被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 单位有权给不到岗上班的员工
  • 没正常出勤的话,可以 。
  • 没正常出勤的话,可以......
  • 您好,没正常出勤的话,可以。
  • 符合病假要求,单位有权给不到岗上班的员工,发放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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