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劳动者不再续约,是否有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其他 2014-10-30 20:4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与劳动者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依然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况下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反之,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有可能需要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 如果合同到期,劳动者不与公司续签的,是没有补偿的。
  •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以不变或更优厚的待遇与你续约,劳动者不续约的,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以低于前次待遇要求与你续约的,你不同意的,双方没有达成续约的合意,这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根本就不想与你续约的,那你就领着经济补偿金另谋出路吧
  • 劳动者自己不续签的,没有赔偿
  • 你好,劳动者主动要求不续约的话,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您好,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 是你不再续约还是用人单位不再续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