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丈夫八月四号经法院起诉离婚,家有房子一套,车子一辆,债务二十七万,但都是私人款,而且没打借条。离婚时男方绝口不认债务,由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男方要车,女方要房,而男方要求,女方要房付方十万,最终女方选择房子归男方,由男方付女方十万,期限是十二月底,这期间,女方在未拿到钱期间,有权住在家里吗,男方未付钱期间,有权利强制赶女方出门吗,而且,现在问他要钱,他说钱不会给女方,那得给儿子,他的说法,正确吗。另外,女方是律师带理起诉的,律师告诉我,如果到十二月三十号,男方不付出钱,我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男方赖着不给,法院能把房子拍卖支付女方那十万,那律师说法对吗?律师已让我交了一些申请法院到时强制执行的材料,说明一点,儿子二十岁了,还读书在。目前儿子归我。

刑事辩护 2014-10-31 1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