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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车,晚上10点左右,执行公司送货任务时,出交通事故撞人了,没有路灯照明,我有开车头灯。我方汽车撞到自行车,骑车方其实是横穿过马路。我方车买的是全保。但后来交警还是判我方负全责,说机动车转弯没有避让非机动车。当时我的车是正常左转弯的,按行车线走是没错的。还有,旁边10米不到就是斑马线,自行车方没走斑马线,反而是骑车横穿马路,导致了我左转时他们突然出现,撞到了。当时就报了交警和保险,汽车被拖走了,因为第一次遇到这事,当时就报公司,公司当晚也垫付了3千元,前前后后公司共垫付了1万元,我申请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也垫付了1万元。住了两个多月,伤者还没出院,医院那里早就没钱了,欠了近1万元吧,现在停了药。伤者方就总是追我付医药费,我找我的公司让他们垫付,他们不是没有钱,但就是不去处理,也不去垫付医药费。伤者方说,医生说病人还要住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出院了(不知是不是真的,还是哄你交钱的说法,医院的内幕谁知道呢)。现在,停了医药费,如果耽误了治疗,那么,该怎么办?汽车写的是公司的名称,我是执行公司送货拿单任务时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我的公司难道就没有责任垫付后续药费吗?车买的是全保,有50万额度,保险公司说是等伤者出了院,才能赔付。但是现在停药了,怎么做?

其他 2014-10-31 2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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